本报讯(记者 周晓波 通讯员 刘晓东) 16日,新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,依法判处醉酒后强奸丈母娘的郭某有期徒刑8年。
被告人郭某1992年到受害人家做了上门女婿,婚后夫妻感情不好,与受害人也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。2005年9月21日晚,郭某喝醉酒后回家和妻子发生争吵,妻子怕郭某打她,就到邻居家借宿。郭某到丈母娘房间找妻子没找到,竟对已75岁高龄的丈母娘动了邪念,一番拳打脚踢后将老人强奸,接着又把老人拖到其住室,对老人进行了4个小时的摧残,造成老人身体多处受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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